2002年1月15日 星期二

挫折的後續...

只是很難感覺到快樂而已 ... ...
太多規定了,太多,我總是為我的性別、年齡、學歷,在碰釘子,吃閉門羹。
累。
想休息一下,可是背後有鞭子在催...

  好朋友,一個就夠了。可是很難呀 ... ...   常常在搬家,交朋友是要時間的,而我的時間通常是一個學校一個學期。加上個性不再活潑,可以說跟朋友的一切交際應酬,都沒有我的份。(像放學後一起吃個東西,假日出來買買衣服、看個電影,生日時一起慶祝,大家一起去唱歌........我都是用聽的而已。)   交朋友,尤其是交新的朋友,最是累人。每次都是:「你好,我是XXX,興趣是... ...、血型是 ... ...、家住 ... ...、喜歡些 ... ... 」 一開始當然是很新鮮,但是當你每年都要一再重複時,便會有一種疲乏感。因為一點效果也沒有,時間到了,還是得離開。然後幾年過去,在朋友的心目中,我會漸漸由朋友淡化成一個名字,最後名字也慢慢消失。   漸漸地,我認為我的個性是涼薄的,我是適合孤獨的,我天生就是安靜寂寞的。... ...真的嗎?   妳已經在讀大學了吧。告訴你,我還在念高職,不是因為成績不夠。而是因為我在國中時,因故休學。然後又在一再的搬家中,一次次失去復學機會。家裡的人認為,我是女孩,又是長女。與其讀書,不如早些就業,以幫忙家裡。所以我在復學這件事上,得不到家中的一絲幫助。不,在很多事上,我都得不到幫忙,甚至關注。很久、很久以前,就學會不對我的「家」產生期盼了。   我沒有一個固定的根,沒有家,也沒有朋友。   然後在月初的一場大病後,心裡空洞的不知該如何是好。   我想,很多事並不是我想如何就如何。我認為幸福,我就真的幸福嗎?見仁見智吧!有多少人苦中作樂,有多少人自欺欺人,有多少人汲汲營營,有多少人擁有了大家都欣羨的一切,仍覺得不夠?   多少人在大魚大肉之後擔心的健康和美麗,他們會想到全世界有三分之一的人快餓死了嗎?就某些意義來說,世界上沒有快快樂樂的人,沒有。就算是人人都欣羨的鉅富、名人,我都不相信他們真的幸福。如果,有人公開的說他幸福,那他不是自欺欺人,便是從不環顧自身的笨蛋。我想太多嗎?   如果,你說只要自己覺得幸福,就能得到幸福。那麼催眠自己呀。   心理學家說,悲觀的人生觀,比較接近現實。我只是希望我看到的是真的,就像失去記憶的人希望恢復他的記憶,也許遺忘是好的,記起一切會令人不堪,仍是寧願想起一切。   幸福,我想有的。如同我相信愛情。只是他遠在天邊,也許他會落在全世界每一個人身上,獨獨不會落在我身邊,我與好運無緣,就算有,也不會太久。      但是我真的如此認為,幸福不是自己或別人說了就算。我可以很容易去否認別人幸福的定義,卻不能為自己的幸福下定義。幸福,是如此模糊又確實存在的東西。我怕,我害怕幸福,害怕會讓我快樂的事物。(連我都覺得自己在無理取鬧。)   我害怕幸福的事物,卻又隱隱羨慕。我膽小的選擇遠離,又見不得別人擁有。啊,原來我竟是如此的自私。   只是覺得還是不公平。我想我真的是一個斤斤計較的人,又沒有耐心。多少次告訴自己再試一次,就有多少次沉不住氣、或是放棄。然後在角落,陰沉的看盡所有人的悲喜。   有一本書是這樣說的:『你們都要我先喜歡自己,然後別人才會喜歡我。可是就是因為找不出自己的優點,才會開始討厭起自己呀。要怎麼喜歡自己呢?我真的找不出來呀!直到有人開始肯定,不用很多,先從一個開始,我才開始知道自己呀,才開始喜歡自己呀。』   我沒有太偉大的情操,也沒有堅定的意志,我只是一個普通人。需要別人的肯定,才能開始肯定自己。   我常常在人面前,裝的一付自由的樣子,告訴別人我在做我覺得對的事。在自圓其說的背後,我很心虛,很空洞。我想要有人支持我,說我是對的,就算不對也會站在我身邊。   當然知道這樣不好。可是忍不住,就像中毒一樣,我可以不要幸福跟快樂(雖然想要的不得了),可是非常想告訴所有人,我在這裡,我存在。不要把我當作隱形人,當我呼喊時,有所回應。暫時,只要暫時就好,把我排在第一個位置,不要再告訴我,「等一下」、「我在忙」。      我想,可能是自我意識太重了。現在的我,一邊上課,一邊上班。身邊連一個可以算是親近的人都沒有。我好想做一些想做的事。可是好忙,我知道忙不能做為藉口。但是,我真的抽不出時間來,喜歡的東西漸漸遠離我。我不再為了一幅畫,徹夜趕稿;也不再閱讀書籍;我不再收集詩詞 ... ...我開始為了房租加班;為了補足健保費用,考慮兼差;我甚至開始遺忘當初復學的決心。... ...啊,我居然快要變成大人了!   以前有一本書的開頭說:年輕的時候,總是有一堆想做的事。可是手邊的,卻都是該做的事。當有一天,你手邊還是那些事,而你已習慣。這時,人們會說:『你成熟了。』   我猶記得,當初看到這段文字時,我有多心寒、多麼斥之以鼻。現在,我居然快要習慣這些事。這太可怕了。當哪一天,我再也想不起,我曾有的堅持,我真的要的是什麼,怎麼辦?   一覺醒來就讓人覺得開心的事情,以前有的,現在不知為何,我找不到。我再也找不出悠閒的時間,每天每天,醒來總是兵荒馬亂,到家則是疲累不堪的倒頭就睡。日復一日,我變得死板而無趣。去哪裡找開心的事?   我一直以為我做的事是對的。我所做的事,會令我「以後」過的輕鬆些。可是一場大病,我找不到一個人來幫我。當我四肢酸痛,無力走下五樓用餐時,我只能餓著。當我情緒失控,痛哭失聲時,沒有人安慰。我真的很懷疑,我撐得到「以後」嗎?   我也想要想你說的那樣,想做什麼就做什麼,追求快樂是人的本能。但是,太難、太難了。我一直在爭取自由,我以為自由後,我會快樂,可是自由的代價便是孤獨。而孤獨了之後,我還是不自由,只因為我是女人,甚至因為我的年齡,也因為沒有人當我的後盾。     我常常很羨慕的聽我的一些同學跟同事說:「那個XXX實在是很欠扁,回去找我哥揍他」;「哎呀,沒公車了,沒關係,叫我的OOO來載我。」 ... ...     記憶中,沒有這種經驗,當我生病時、難過時、遇到困難時,我學不會找人求救。有人要幫我,我覺得彆扭,因為他們不是我要的人,他們太陌生。而我要的人(我的親人,我以為的朋友),卻總是太忙、太忙 ... ...     難道真的是會哭的小孩才有糖吃嗎?     「忠於自己,只做自已喜歡的事」,誰不想呢?一切就像你說的,隨緣吧。   在幾年前,我休學。有自己的因素,也有家裡的困難。可是一年後,當我想要復學,家人並不支持,我必須自己賺學費。而在這同時,我們家又要搬家。我面臨一個決定,如果我要留下來,我的一切要自己負責 ( 我那時17歲 ) ,如果我跟家人走,我一輩子也別想要復學 ( 他們有太多需要,總是在我未發薪水時,便以計算好,我的薪水要拿來做什麼了。)   我搬了出來,開始我的獨立生活。曾經,我也像你一樣這麼說:我一個人生活也沒問題。   我沒有存款,也沒有工作,手邊僅有的是上一個工作的薪水:兩萬元。我找房子,找學校,找工作。精打細算每一分錢,每個月只有2500的吃飯錢,而我一日三餐都在外頭吃。(你要如何一天只有82元來度過一整天呢?)  我也沒有閒錢來買一些美麗的事物,像衣服、化妝品。每日節省下來的錢,只夠我付房租。所以也沒有臨時應急的錢。(以至於當初我看病後,有好幾天都吃不下飯,1841元耶,貴的我心臟都停掉了 )   我一直以為我做的事是對的。我所做的事,會令我「以後」過的輕鬆些。可是一場大病,我找不到一個人來幫我。當我四肢酸痛,無力走下五樓用餐時,我只能餓著。當我情緒失控,痛哭失聲時,沒有人安慰。我真的很懷疑,我撐得到「以後」嗎?   我出來住,一方面為了復學,一方面也是為了擺脫家人帶給我的束縛。可是擺脫了家人,我孤身一人,在陌生的城市,我應是自由的,卻不。   我沒有辦法遷移我的戶籍地,所以我沒有資格進入市立圖書館;我沒有20歲,所以我沒辦法自己辦理健保 ( 我的家人也沒有人想到為小孩辦健保 );我沒有結婚,這成為我被裁員的原因 ( 天知道,他們留下一個先上車才不得不補票的17歲新娘 );...... ... 有太多太多的不公平,繁雜又瑣碎的規定保護的是有權力的人、有結婚的人、提的出家長證明的人、有親人幫助的人、正常家庭的人 ... ...   我自由嗎?並不。我的自由只有一半,另一半捏在這些人手中。我必須要付出昂貴的代價,超過別人幾輩的努力,仍然得不到相同的待遇。只因為我的年齡、性別、學歷、單身、獨居。連基本的公平都沒有,哪來的自由?   緊密自己心靈的人是我嗎?我沒有試過嗎?我碰到的釘子只是因為我太愛自找麻煩嗎?如果你連找工作,切身的一切需求,都能讓你每天疲憊不堪。如果你所想做的每一件令你快樂的事情,都要比別人多花兩三倍精神,還是做不到。你要怎麼去尋求心裡平靜?   舉例來說,我愛書,閒暇時泡在圖書館是我最大的幸福。可是我搬出來後,因為未滿20歲,我無法遷移戶籍地,無法辦理借書證,中壢圖書館甚至不讓我進入。我轉而向學校要求借書,但是我只是夜校生,我的學生證上沒有電腦條碼,所以我一樣沒有資格 借書。     圖書館的工作人員說:「把戶籍遷來中壢就可以借了。」     戶政事務所的人說:「去找你父母來辦理才行。」     學校的老師說:「你必須去找一個你認識的日校學生親自來借。」   原來我不是人,我不是學生,我也沒有自主的能力,所以我活該碰釘子。我對學校、圖書館、戶政事務所一在的懇求、拜託,她們仍是把"規定"掛在口中,我現在想到他們冷漠的嘴臉,仍是想吐。事情的解決方式是這樣的:我一次下課時,跟老師聊起,想看書的願望跟困難。隔天,我能借書了。一通電話要我到學校去辦理借書證。我並不想跟那位幫我的老師說謝謝 (我還是說了),這是我應得的。我不懂的是,當所有人都可以做的事情,我再三懇求仍是不行?我必須找人幫助,為何?難道我不是正常人嗎?為何我要一堆人保證,才能作我想做的事呢?我一定要被這些人粘的死死的,不然我就不被信任?   還是一句話:連最基本的公平都沒有,哪來的自由呢?   我不知你現在是何種生活情況,所以我不能很深的理解:   如果你所想做的每一件令你快樂的事情,都要比別人多花兩三倍精神,還是做不到。你要怎麼去尋求心裡平靜?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看完了嗎?希望有。 最近常常生氣,控制不住自己,常常想哭,我不知道自己怎麼了。是我不正常嗎? 我所憤怒的,是大驚小怪嗎?我受到的無力感,是理所當然的嗎?我所察覺到的不公平,是社會常態嗎? 我不願意讓同學知道,我吃學校的晚餐,是過分的嗎?為何教官要求我當眾說出? 我不想忍受老師出爾反爾、前後不一的說法,是不智的嗎?為何老師說我在做戲? 我花了幾天時間完成的筆記,想要如期交給老師,是不對的嗎?為何阿姨不肯通融? 我繳納健保費,想要用到它的實際,是超過的嗎?為何我仍是必須自費? 我是學生,想在學校圖書館看書,是沒有資格的嗎?為何要找人關說? 我用功讀書,發現考卷改錯而報告老師,是多管閒事嗎?為何他不了了之? 我想要尖叫,罵人,憤恨的說出一切,我想要打人、揍人,我越來越控制不住。可是都沒有對別人發洩過呀,我撕毀我的作業,拔扯自己的頭髮,掐捏自己的手,咬的是自己的唇。可是,我快忍不住了,真的快忍不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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